1、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1、法律分析: GB 17945-2010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负责起草的关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相关标准,该标准于2010年正式实施。法律依据:《 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范围。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第159号公告,批准发布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是对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的修订,新标准将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3、GB是国家标准的意思,17945是标准号 2010是指发布时间是2010年,这个标准的内容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并将于2011年5月1日实施,代替原国家标准GB17945-2000《消防应急灯具》。
1、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盒内应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应大于5毫米。 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2、安装前灯具配件齐全,无缺陷。 导线线芯截面符合规程规范。 安装在危险场所灯具距地4米以下应36伏电压,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 变电所内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宜小于3米,墙上安装不小于5米。螺口灯头接线要求 相线接中心触点端子,零线接螺纹端子。
3、照明灯具安装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安装位置:照明灯具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实际需要,并确保光线的均匀分布。根据不同的照明要求和空间特点,确定合适的安装位置,如天花板、墙壁、地面等。 安全距离:照明灯具与易燃物品(如窗帘、木制品等)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止火灾的发生。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 89-2012》4规定,道路横向或纵向悬索吊灯安装高度不宜小于6m,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遵循设计规范。通常情况下,室外灯具应离地面至少5米,以确保有效照亮空间并创造良好的照明效果。在某些具有较高风险的特殊室外场所,如果灯具的安装高度低于4米,应使用电压不超过36V的照明设备,并须具备相应的保护措施。
其实这个标准特别明确:第一般室内安装不低于8米,在危险潮湿场所安装则不能低于5米,如果难于达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或改用36伏低压供电。
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5米,导线应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且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落地安装的反光照明灯具,应采取保护措施。
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不小于下列数值(采用 电压时除外):(1)室外:5m(室外墙上安装);(2)厂房:5m;3)室内:2m;4)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m。
灯高 灯具安装高度,同一街道灯具安装高度必须一致(发光中心到地面高度)。小弯灯 一米灯 5至6米普通街道长臂灯和吊灯5至5米快车道弧型灯不低于8米慢车道弧型灯不低于5米。特殊灯型根据设计要求安装,灯的高度在致相当于需要被照明马路的宽度。
1、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6A,灯具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25个。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25A,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建筑物轮廓灯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
2、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4,正常照明单相分值回路电流不宜大于16A,所接光源数或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电气设备设置: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3、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4,正常照明单相分值回路电流不宜大于16A,所接光源数或LED灯具数不宜超过25个。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5,除设置单个灯具的房间外,每个房间照明控制开关不宜少于2个。
4、图1为采用双管格栅荧光灯(PAK331221-2*28W)吸顶布置,传统1/2布灯法(灯至墙的距离等于灯间距的一半)布置灯具的平面图及课桌面区域照度计算结果(黑板灯采用PAK310422-1*28W并仔细调整过位置),图1的平均照度为338lx,最小照度为197lx,最大照度为521lx,照度均匀度=最小照度/平均照度=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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